摘要: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技术〔2016〕4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厦门市经信局现就做好2018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发布时间:2018-5-29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技术〔2016〕4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2018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满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写申请报告,提供附件(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3502/Z 5035-2018)有关规定(见附件3),并按照标准要求编写申请报告,提供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市建设局负责初审推荐。
二、申请材料要求及受理时间安排
(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文件(一式二份)和电子文件。申报材料请按照规定顺序装订(见附件4)。
(二)时间安排及受理部门
1. 咨询解答及指导阶段:5月28日-6月20日工作日。
2. 申请材料受理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受理。
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市建设与管理局总工办,其余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
三、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余晓燕 电话 2896745
汤海婴 电话 289682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8室
(二)市建设与管理局总工办
联系人:杨佳悦 电话 8122660
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楼1501室
附件:
1.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技术〔2016〕487号)
2. 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3. 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3502/Z 5035-2018)
4.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25日
附件1.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3502Z 5035-2018).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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