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有关单位: 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已启动申报,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39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并按通知要求,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 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5366613。邮箱:wzj@xmrs.gov.cn。发布时间:2018-6-26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已启动申报,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39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并按通知要求,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
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5366613。邮箱:wzj@xmrs.gov.cn。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113境外处。
厦门市外国专家局
2018年6月21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8〕139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24号)、省委组织部《中共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8年“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5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第八批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
二、申报单位
根据中组部印发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申报单位为福建省、中央驻闽企事业单位。其中,申报单位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
三、申报条件
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引进时未全职来华工作或者来华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应全职在华工作3年以上。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四、申报要求
(一)引进对象,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重点引进和遴选支持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三)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理由、支持条件(包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同时,用人单位要加强风险评估,对申报人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止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四)外国专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意向书,承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后全职来华工作,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五)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时间在2017年6月1日以后可以申报。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五、支持措施
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专家,国家和省里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补助等;优先支持入选专家作为领军人才申报福建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同时,入选专家在出入境、居留、保险、医疗、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国家“千人计划”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优惠政策(具体可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网”http://rc.fjzzb.gov.cn、“福建省人才引进网”www.fjrs.gov.cn/fjrc查询)。
六、申报程序
(一)动员组织申报。各地各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请抓紧动员,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有关用人单位申报。
(二)学术水平评价。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意向后,应成立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并与外国专家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版本)。
(三)上传申报材料。请各用人单位下载和安装“千人计划”客户端并填写申报书,并于6月10日-30日期间上传申报材料至“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逾期不再接收材料。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上传材料不得有涉密信息。
(四)提交申报材料。请各设区市人社局或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对照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初审,于7月1日前将所属用人单位的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外国(海外)专家局汇总,并附上推荐函。
(五)联合行文上报。省人社厅商省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将我省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名单报科技部(国家外专局)。
七、申报材料清单及报送方式
申报人须下载国家“千人计划”客户端、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填报说明(下载邮箱:976464479@qq.com,密码:2018qrjh),认真填写《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表格不得空项、漏填,不得擅自改动电子表格格式,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应齐全。
(一)纸质申报材料清单(一式三份)
1.长期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中除“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用中文填写外,其他部分均用中英文填写。
2.附件材料包括:
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件);
②护照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
④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
⑤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⑥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⑦奖励证书复印件;
⑧有关证明。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
3.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4.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设区市人社局或省直、中直单位报送)。
5.公函(设区市人社局或省直、中直单位报送)。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刻光盘)
1.与上述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
2.申报人选的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三)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1.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三个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贴上打印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长期项目、专业领域。请设区市人社局或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于2018年7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省外国(海外)专家局。
2.电子申报材料报送形式:每位申报人选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该文件夹和电子照片(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须统一刻入一张光盘后随纸质材料一起报送。
八、其他事项
(一)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是国家“千人计划”引进非华裔外国高端专家的重要平台,是中央推出的重大引智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住机遇,拓宽渠道,积极物色人选,依托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平台努力为我省引进更多急需紧缺的外国高端专家。
(二)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省外国(海外)专家局联系。联系人:邓光裕;电话、传真:0591-87313592;邮箱:wzj@fjrs.gov.cn;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504,邮编:35000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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