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8〕16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通知》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可按自愿原则申报。
二、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电子材料。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22日(集中收件),同时要求电子版一起上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资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厅(非矿大厦旁),同时请携带电子版资料进行现场拷贝,收件时间为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申报辅导联系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创新部
电话:2233621、2211821
附件: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8〕160号)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日